协会宗旨:搭建企业桥梁 创建行业价值
支持拥有人工智能通用大模型、专用AI芯片、智能体开发应用、智慧城市等技术的人工智能、软件信息、互联网企业集聚发展,对年度业务体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拓展现实(XR)、混合现实(MR)、元宇宙、裸眼3D、全息投影、数字光影、智能感知等技术和设备建设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鼓励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整机代工企业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与核心元器件、零部件、模组等上游供应链企业加强合作、联合攻关。
项目属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VR/AR/MR、图形图像、数字孪生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