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18 点击数:1568
【摘要】虚拟人走红网络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人在现实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活动中需要一种更具视觉化、情感化和沉浸式的交互方式。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当前手机与其他IOT设备的联动渐渐变成常态,以“人”为中心的生活模式在最大化程度满足人们的外在需要。但是外在的物质满足并不能构成人对生命意义的全部诉求,对精神世界的建构正通过对数字世界的打造成为现实,最终为人的精神生活寻找更高级的灵魂栖息空间。
半个月前爆火的短视频网红IP“柳夜熙”不知你还有多少印象?在互联网的信息洪流中,碎片化的信息往往只是昙花一现,信息时效性一过留下的只有阵阵嘘嘘声。而抛开那人声鼎沸时营造的氛围,在网络空间中还留存下什么?抑或是说,什么东西才能永久地存在于虚拟的数字世界?
“虚拟人”也许会给你一个最接近现实真相的答案。人作为自然的产物,自然赋予了自然人神圣的自由权,而虚拟人作为自然人在虚拟空间的代理人同样有权承继人的身份和财产。当人们在信息空间开始围绕虚拟主体再次进行活动时,高级虚拟空间活动由此展开另一幅图景。
“人类创造了技术,同时也为技术所创造。”
从古至今,人对自然的模仿和创造从未曾停止过。虽然人们通过技术创造了无数的工具,用以延伸个体感官的机能,但是最伟大的创造还是对“人自身”(self)的塑造。
在古代,由于生产工具的限制,先民只能通过图画留住记忆时间,原始的人物形象被描绘进“图像人”的谱系当中。当图像人被不同的材料刻画出来时,塑造的对象便具象化为“木偶人”,它成为更好的寄托思念之情的表达方式。在近代,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社会对劳动力数量需求的急剧增加,“机器人”的加入有效地缓解了人力资源的紧缺问题。而到了现代社会,智能机器人成为信息时代的诉求,一方面,智能机器能将人们从繁琐的、危险的生产活动中解救出来;另一方面,智能机器人满足了人们日常活动方式的智能化诉求。
从图像人、木偶人、机器人再到智能机器人都可以看作是人通过科学技术将自然人的不同身份形象外化为现实物的具体表现形态。其中的演进逻辑表现为:第一阶段:自然人通过大脑的思维活动将人的外在形象以符号的形式表达为图片化的内容;第二阶段:社会人通过控制不同的物质材料制造出具象化的人物模型;第三阶段;工业人通过控制“铁”与“火”打造出钢铁机器人用以满足工业化生产;第四阶段:信息时代下的人们对智能机器人的呼唤日益明朗。而虚拟人我认为是下一阶段智能文明的产物,虚拟人将在自然人的创造下变为智能人,并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
虚拟人理应是在智能机器人发展成熟后的产物,但技术的演进逻辑并不是纯理性的,它往往是多条路线齐头并进的发展形式。因为社会产业发展进度不同,为其提供的物质基础条件也不同,所以会呈现出不同技术发展路线的差异化形式。
当前虚拟人的形态表现为“虚拟数字人”,它的实质可以视为智能机器人的数字化表达。在技术圈,我们认为“虚拟数字人”系统一般情况是由①人物形象、②语音生成、③动态生成、④音视频合成显示、⑤交互等 5 个模块构成。在网络空间中,人物形象根据人物图形资源的显示维度,可分为 2D 和3D 两大类。同时,在外形上又表现为卡通、拟人、写实、特效、超写实等风格。目前,虚拟数字人的理论和技术日趋成熟,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从产业链上看,虚拟数字人可以分为基础端、平台端和应用端三个领域。基础端主要有显示设备、光学器件、传感器、芯片、建模软件、渲染引擎等。平台端主要包括建模系统、动作捕捉系统、渲染平台、解决方案平台、AI算力平台等。应用端主要表现为数字替身、虚拟主播、虚拟主持人、数字角色、虚拟导游、虚拟讲解员等。当前,国内头部互联公司重心多聚焦在平台端,包括百度、腾讯、搜狗、华为等均提供相应的数字人技术服务平台,并开发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虚拟角色。当下主流虚拟人有以下几类:
①以2D类型为主导的图片人。如各种卡通动漫形象打造的IP,比如:孙悟空、伍六七、柯南、奥特曼、火影忍者、变形金刚……
②以3D类型为主导的视频人。如电影中塑造的人物形象IP,比如:阿凡达、漫威英雄、长江七号、超人、头号玩家……
③以流媒体为主导平台打造的数字人。其中突出的代表如创壹科技推出的柳夜熙;如凌云光公司打造的虚拟主播“晚玉”;如大禹网络推出的“一禅小和尚”;如上海禾念打造的“洛天依”;如魔珐科技推出的“Ling”;如米哈游推出的“鹿鸣”……
④以虚拟现实技术为手段打造的虚拟人。如日本次元文化利用全息投影技术打造的“初音未来”;如美国数字王国公司的Doug Roble 在TED演讲时展示自己的虚拟数字人“DigiDoug”;如三星旗下的 STAR Labs在CES国际消费电子展上展出了其虚拟数字人项目NEON。如浦发银行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的金融云数字人“小浦”;如腾讯集团构建的AI智能“那笙虚拟助手”;如搜狗集团推出的虚拟AI合成主播“钟小石”……
经过如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第三代虚拟人表现为虚拟全真数字人,它在第二代影视数字人的基础之上,可以通过仿真技术、动态捕捉技术等帮助下使其获得特定的身份、立体的形象和简单的智能。反观虚拟世界,我们可以说虚拟人是虚拟世界呼唤的主体对象。而“柳夜熙现象”只是其中的入门级人物形态——等而言之,她只是虚拟人的初级形态。经过以上推测,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成熟和落地,虚拟人成为人们沟通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最佳交互中介,虚拟人的形态也将变得立体化、多元化和智能化。
相较于自然人,虚拟人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其自身固有的优势。
第一,虚拟人的生成有助于数字IP的具象化。在3D建模等技术的作用下,虚拟的身份表现为具体的形态,最常见的如卡通形象、动漫形象等。
第二,虚拟人的生成有助于数字IP的拟人化,在大数据技术的助力下,我们可以分析出商业社会的对理想偶像的需求画像,并依据数据模型打造出完美的虚拟主体对象。现在我们看到的虚拟偶像(鹿鸣、洛天依、柳夜熙……)就是基于此基本原则创造而生的。
第三,虚拟人的生成有利于数字IP的智能化,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加持下,具备一定自主意识和自主行为的虚拟人将变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它可以提高交流对象之间的亲和度,营造出多元的、有温度的交互体验方式。
综上,具备以上特性的虚拟人作为一种被自然人塑造而成的虚拟对象,具备极强的可塑造型。从低级到高级发展而来的虚拟人也必将在虚拟空间完成自身的进化,在虚拟数字人的基础之上进化为“智能虚拟人”,并同现实世界的智能机器人发生融合,演变为“智能人”。在智能时代,通过具象化、拟人化和智能化三位一体构建的“虚拟人”,必将会成为虚拟世界的绝对主体。
深入分析以上虚拟人(包括2D图片人、3D视频人、虚拟数字人、智能虚拟人)的形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虚拟人物的形象逐步变得立体化、形象化和智能化。对比前文提到的自然人外化形象,我们会发现“虚拟人”的演化路线与“自然人”的外化路线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都在以由点及面、由简单到复杂地形式创造人自身的第二身份。这也许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它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异的绝对运动之中”。
注释:
①虚拟数字人:一般情况下由人物形象、语音生成、动画生成、音视频 合成显示、交互等 5 个模块构成。人物形象根据人物图形资源的维度,可分为 2D 和3D 两大类,从外形上又可分为卡通、拟人、写实、超写实等风格;
②虚拟人:存在于虚拟空间的完全形态的智能化数字人。经由2D图片人、3D视频人、虚拟数字人发展而成的智能虚拟人物形象。
引用:
①AIIA联盟和ZAI委员会《2020年虚拟数字人发展白皮书》
②涂道《从技术哲学视域审视“元宇宙”的存在与发展》
③胡璇·腾讯研究院《她会梦见电子羊嘛?》
④李佳师·中国电子报《虚拟数字人风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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