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21 点击数:3065
一、会员单位权力
1. 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企业走访互动、政企对接会、投融资上市交流会、增强现实行业研究发布会等相关活动以及服务;
2.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商务考察、海外交流、跨界商务交流等活动;
3. 免费获得在协会平台/微泽网平台(函自媒体平台)发布会员企业简介;
4. 推送参加一年一度“微泽网十大品牌和创新应用评选”;
5. 免费获赠协会编印的各类资料及会刊等相关服务刊物;
6. 享有理事、副会长、会长的提名资格;
7. 享有及时了解协会和各会员公开信息及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 注册期间可在其所属企业对外宣传中使用“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会员单位”头衔;
9. 获得“会员单位”颁牌。
二、理事单位
1. 享有会员的全部权益,还将获得以下权益:
2. 优先参加协会的特别活动;
3. 优先或推荐享有与政府领导或来访外商、招投标机构、采购商的会晤权;
4.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国内、国际性活动的机会;
5. 参加常务理事会议以及提议表决权;
6. 注册期间可在其所属企业对外宣传中使用“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理事单位”头衔;
7. 获得“理事单位”颁牌。
三、副会长权力
1. 享有理事单位的全部权益,还将获得以下权益:
2. 优先参加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的高级别特别活动;
3. 可优先推选在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论坛上担任主讲嘉宾;
4. 有权以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副会长名义参加本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以外的高级商务活动;
5. 注册期间可在其所属企业对外宣传中使用“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副会长单位”头衔;
6. 获得“副会长单位”颁牌;
四、义务
1. 遵守中国国家法律和协会组织活动所在国家(地区)法律;
2. 实践协会总则,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自觉维护协会声誉,遵守协会各项规定和运行流程,不得有损害协会名誉和利益之行为;
3. 恪守相互尊重、诚实信用的原则,并能以自己的资源、经验和知识,为协会及协会其它会员提供互动式公益服务;
4. 按时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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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增强现实技术应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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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38893801 Email:Vip@szar.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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