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11 点击数:2249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推动元宇宙相关技术与实体经济紧密融合,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贯彻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培育工业元宇宙、数字虚拟人、数字艺术品交易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广东省、广州市元宇宙领域产业发展提供试点经验和示范引领,结合我区实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科技局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元宇宙创新发展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推动创新集聚、支持技术引领、鼓励应用示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人才引流、扩大行业影响、创新基金支持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突出创新集聚,鼓励元宇宙相关企业向“专精特新”、“高精尖”方向发展。元宇宙相关专精特新企业入驻本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按照区专精特新政策,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按照区专精特新政策,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二是突出技术标准支持,鼓励企业及机构加强元宇宙相关技术的研发及标准制定。支持区内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攻关解决元宇宙领域“卡脖子”技术问题,按照区人才自由港政策,对成功攻克的项目按该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按照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的元宇宙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其研发费用增长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或机构参与国内外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等元宇宙相关标准研制,对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或机构,按照区质量强区政策给予扶持,单个标准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是突出应用示范,推动元宇宙技术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探索工业元宇宙、数字岭南风情、数字创意、数字文旅、数字艺术品交易、人才交流等具有黄埔特色的元宇宙标志性场景。按照区信创政策,择优遴选应用示范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打造面向三维数字空间、数字虚拟人、数字孪生工厂等元宇宙关键共性技术与通用能力的价值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区“新基建”政策,择优遴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平台建设投入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与国家及省、市联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和创新性的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元宇宙相关项目。按照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对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四是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建设元宇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按照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对于新建的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每年对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年度考核的,每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50万元。按照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元宇宙领域小微企业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按实际发生托管费用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万元、最多扶持3年。
五是突出人才引流,推动技术突破,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按照区领军人才政策,对元宇宙领域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创业资助与直接股权投资扶持。按照区黄埔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购房补贴。对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区法人单位年度所得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收入奖励。
六是突出合作交流,鼓励主办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AR/VR/MR等元宇宙相关的重大交流活动。按照区IAB政策,对主办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经认定,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七是突出基金支持,鼓励设立元宇宙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为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等元宇宙相关企业提天使投资、股权投资、投后增值等多层次服务,打造元宇宙应用创新与产业发展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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